標題:新鼎 本公司代子公司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達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
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標準
日期:2021-07-30
股票代號:5209
發言時間:2021-07-30 18:20: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7/30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益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8,85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資金提供者為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0,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9.48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之子公司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10.7.30董事會
決議資金貸與益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150,000仟元非循
環性動用額度,期限為110.8.1-111.7.31。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資金貸與餘額為新台幣150,000仟元,
達第一項第一款應公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