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康和證 本公司及獨立董事就遭冒名檢舉事件提出刑事告訴。
日期:2021-07-20
股票代號:6016
發言時間:2021-07-20 14:02:30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暨獨立董事
被告:待調查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本案遞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後轉呈臺灣臺
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
4.事實發生日:110/07/2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獨立董事近來遭不明人士冒名向不特定單位寄發不實
檢舉信件,以致本公司及個人遭受損害,本公司暨其個人依法提出告訴,以捍衛權益
、導正不法。
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請律師提出刑事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訴訟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委任律師進行相關訴訟事宜,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權
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