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易宏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新召開107年第二次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期:2018-08-14
股票代號:7421
發言時間:2018-08-14 19:01:3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更新召開107年第二次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會日期:107年9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時00分整。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107年9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
二、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民善街88號5樓(88樂章婚宴會館)。
三、停止過戶期間:107年7月31日至107年9月28日。
四、股東常會召開事由如下:
(一)報告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6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二)承認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6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2.補選董事一席案(新增)
3.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行為限制案(新增)
(四)臨時動議:
五、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07年7月21日起至民國107年7月3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
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7年7月30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
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處所:本公司總經理室,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87號
5樓;電話(02)2790-6016。
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六、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1.受理股東提名期間:107年8月14日至107年8月23日止。
2.受理提名處所:本公司總經理室,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87號5樓;
電話(02)2790-6016
3.提名資格:股東會停止過戶日止持股達1%以上之股東。
4.審查標準:
(1)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 (本次董事應選名額為1名)
(2)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監之承諾書、
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
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
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