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易宏 應投資人要求揭露本公司林場養護合約
日期:2018-08-10
股票代號:7421
發言時間:2018-08-10 14:56:5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09
2.發生緣由:應投資人要求揭露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林木銓先生
與公司關係:造林地合作對象。
主要內容:委任林木銓先生協助執行本公司大湖及三峽之造林地管理工作。
限制條款:依合約規定。
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不利影響。
具體目的:為因應營運發展需求及考量公司未來長遠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