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同 代子公司中華映管(股)公司公告有關投保中心提起損害賠償
訴訟一事
日期:2021-06-12
股票代號:2371
發言時間:2021-06-11 22:37:41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中華映管(股)公司,前任董事林蔚山、林郭文艷、林和龍、彭文傑、張永吉、
趙建和、袁建中、蔡裕源,前任總經理林盛昌,前任會計主管汪志成、黃世昌,
大同(股)公司,中華電子投資(股)公司,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志銘
、林素雯、王瑄瑄。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金字第25號
4.事實發生日:110/06/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中華映管(股)公司今日收受臺北地方法院送達投保中心對中華映管(股)公司、
前董事、前總經理、前會計主管、大同(股)公司、中華電子投資(股)公司、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及會計師等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之起訴狀。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中華映管(股)公司將審慎評估相應措施以保障中華映管(股)公司及股東之相關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為投保中心於2020/9/29公告受理中華映管(股)公司股票投資人團體求償之相關
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