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興能高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0年股東常會開會內容公告
日期:2021-04-12
股票代號:6558
發言時間:2021-04-12 17:59:4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東區工業東二路一號二樓(科技生活館)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09年度各項表冊報告。
(3)本公司108年度募集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0年度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實際辦理情形報告
(5)修正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案。
(6)「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條正案。
(7)「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條正案
(8)「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條正案。
(9)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報告案。
(10)現金分派股息及紅利報告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9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修正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第九屆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5/0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
議案以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
內容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
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三)受理期間:自民國110年4月26日至110年5月6日下午五點止。
(四)受理處所:興能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
(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展業一路九號六樓之三)
(五)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10年5月6日下午五點前,將提案以書面(寄)
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案函件送達受理處為憑,並請於信封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六)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
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