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震南鐵 公告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提出行政救濟程序之訴願決定書
日期:2021-04-07
股票代號:2071
發言時間:2021-04-07 18:22: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 :110/04/0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針對高雄市政府環保局109年12月7日高市環局稽字
第10944864600號函提起之訴願,於110年04月07日收受
高雄市政府高市府法訴字第11030243200號訴願決定書,訴願駁回,
本公司將不再提起行政救濟。
3.處理過程:無。
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1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加強管理並改善空氣排管道以符合法令規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