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震南鐵 公告本公司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被裁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
日期:2020-12-08
股票代號:2071
發言時間:2020-12-08 16:09:4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 :109/12/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9年09月29日因民眾檢舉,經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派員稽查,認定螺絲廠有油耗異味,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
3.處理過程:繕具訴願書逕送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審查後,再由高雄市政府
環境保護局轉送高雄市政府審議,以維護我司之權益不受侵害。
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1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螺絲製程非屬固定汙染源公告列管製程
,且本案裁處書中並未回覆我方於陳述意見書所提,高雄市環保局未對排放濃度
、周界濃度與異味官能測定等方法進行科學性驗證提出質疑。為維護我司之權益
不受侵害,將依法提出訴願。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