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震南鐵 澄清110年05月28日之媒體相關報導
日期:2021-05-28
股票代號:2071
發言時間:2021-05-28 11:33:32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等電子媒體報導
2.報導日期:110/05/28
3.報導內容:「震南鐵線公司多年前在高雄市路竹區、阿蓮區交界的
新園農場建酸洗工廠,當地民眾擔心工廠排放廢汙水及酸霧造成空
氣及水汙染,向高雄市政府提起撤銷環評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昨判民眾勝訴,可上訴。高雄市環保局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審查
合法禁得起考驗。……」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於108年5月2日因上述環境影響評估法事件,
裁定本公司應獨立參加本件訴訟。
(2)本件訴訟案被告高雄市政府於110年5月27日表示「本案訴訟爭
點廢水全回收經濟及技術是否可行,開發單位已詳細說明製程廢水
全回收之可行性,並經環評委員會專業審查。本市環評委員會由各
領域專家組成,並以多數決通過決議,審議過程絕對公正公開且經
得起考驗。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5月27日撤銷本案環評審查結論,
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仍需等收到判決書後,再就判決理由之適用
法規是否不當及是否對本府環評審查委員會不利益等情形做綜合判斷!」。
(3)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正本,前開媒體所述之判決內容,應以
判決書所載為準,待本公司收到判決書後再行公告並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