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天剛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日期:2021-03-30
股票代號:5310
發言時間:2021-03-30 14:50: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九十一年
六月十三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之特定對象。
(2)已洽定之應募人:
公司名稱/姓名 [與公司間關係]
春豐國際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楊博閔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15,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新台幣450,000仟元為限,於109年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
內分七次辦理,第一次預計發行額度為15,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發行價格訂定之依據:
(1)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以不低於「(一)定價日
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及(二)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
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計算價格較高者
為參考價格,且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私募價格。
(2)依上述定價原則,以110年3月30日前一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加
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12.50元為參考價格,本次私募價格定為10.00元,為參考價格
之80%,符合股東常會之決議。
2.發行價格訂定之合理性:
實際私募價格業經109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以不低於股東常
會決議價格成數之範圍內,視當時市場狀況及洽定特定人之情形決定之。本次私募
價格之訂定皆依相關法令辦理,並考量公司未來展望以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時點
、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限制,且三年內不得洽辦上市掛牌、流動性較差等因素,應
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健全公司整體財務結構及強化資金靈活調整彈性,預計可支
應營運所需資金、償還借款以降低負債比率、強化整體財務結構、及提升營運效能
,未來對本公司之營運將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
實際需求;而私募有價證券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
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
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
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0/03/30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12.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
,私募普通股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
讓條件外,不得再行賣出,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交付日起屆滿
三年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110年3月30日至110年4月13日。
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110年4月13日或以繳足股款日為基準日。(繳款期間暨增資基準
日如有本次應募人需經金管會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准者,因需於主管機關核准之日始得
繳款,授權董事長得洽特定人情況或客觀因素變動重新訂定之。)
本次私募普通股案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或因客觀環境而需
修正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