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環宇-KY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辦理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日期:2021-03-21
股票代號:4991
發言時間:2021-03-20 23:21: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9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在總發行股數不超過20,000仟股普通股之額度內,依相關法令及以下籌資方式,擇一
或搭配之方式,一次或分次以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
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發行新股參與海外
存託憑證或發行國內或海外轉換公司債。
若以私募方式辦理國內或海外轉換公司債時,可轉換公司債得轉換之普通股股數則
在總發行股數不超過前述20,000仟股之額度內依其定價當時之轉換價格計算之。
4.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
未定
6.發行價格:未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章程第2.3條規定,此次發行新股不保留由本公司及從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
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一)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公開承銷部分之銷售方式,擬採下列二擇一方式:
(1)依證交法第28條之1規定,擬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新股權利,
全數提出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2)依證交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份總數10%對外公開承銷外,其餘股份由
本公司原股東按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
現金增資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發行價格認購。
(二)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依證券交易法第165之1準用第28條之1及公司章程第2.4條規定,擬提請股東會
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
公開發行。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
現金增資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等一項或多項用途。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之發行方式及計畫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發行股數、發行金額、
發行條件、發行計畫、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來源、資金用途、預計進度、預計
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未來如因主管
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需要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全權處理之。
(2)除上述或依法令規定之授權範圍外,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
辦理一切有關本次發行所需事宜並簽署相關契約及文件。
(3)如有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