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日盛金 日盛金控代子公司日盛創投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修改
承租條件
日期:2021-02-24
股票代號:5820
發言時間:2021-02-24 18:26:42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11號7樓(部分面積)
2.事實發生日:110/2/24~110/2/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調整前)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11號7樓(部分面積)約19.35坪
每坪每月租金約為新臺幣(下同)1,700元(含稅,下同)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32,895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約為1,605,161元
(調整後)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11號7樓(部分面積)約4.9坪
每坪每月租金約為1,700元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8,330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約為490,99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日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基於集團統籌管理考量且交通位置、
坪數大小等條件符合公司整體規劃故選擇之。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調整前)
租賃期間自民國109年05月30日起至114年05月29日止;
付款條件:每月支付32,895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有優先繼續承租權,惟應於二個月前通知
(調整後)
租賃期間自民國109年05月30日起至115年02月28日止
付款條件:自民國110年03月01日起每月支付8,330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有優先繼續承租權,惟應於二個月前通知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依據市場行情進行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附近區域租賃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辦公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日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金控子公司,
關係人交易於金控法45條已有規範,
爰核決程序得適用金控法第45條
及日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利害關係人為授信以外交易作業規則之規定辦理。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日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金控子公司,
關係人交易於金控法45條已有規範,
爰核決程序得適用金控法第45條
及日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利害關係人為授信以外交易作業規則之規定辦理。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