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信音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子公司信音電子(中國)股份有限公司
於海外證券市場掛牌擬出具承諾函議案
日期:2021-02-08
股票代號:6126
發言時間:2021-02-08 20:58:30
說明:
1.董事會日期:110/02/08
2.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子公司名稱:信音電子(中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及持股(或出資額)比例:本公司持股81.8868%之子公司
4.對公司或子公司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具重大影響之承諾事項暨影響內容說明:
信音電子(中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信音電子),擬於中國之深圳證券
交易所創業板申請上市。
根據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其他證券監管部門之要求,子公司信音電子、
信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SINGATRON(BVI)ENTERPRISE CO.,LTD.、信音(香港)國際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統稱直接或間接控股股東)在子公司信音電子在中國深圳證券交
易所申請上市過程中須簽署各項承諾、聲明事項。
相關承諾事項摘要如下5.所示,以下僅就對子公司信音電子、直接或間接控股股東
之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較具影響之承諾事項評估說明如下:
(1)、「首次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後穩定股價的承諾」
子公司信音電子股票自掛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內,一旦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子公司信
音電子股票收盤價均低於子公司信音電子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情形,承諾
在股價穩定措施啟動條件成熟後,將依據法律、法規及子公司信音電子章程的規定,
並在取得相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認可的情形下,且在不影響子公司信音電子上市條件
的前提下實施具體股價穩定措施。
在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前提條件滿足時,應由子公司信音電子及其董事、高級管理人
員先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直接或間接控股股東可選擇與子公司信音電子及其董事、
高級管理人員同時啟動股價穩定措施或在子公司信音電子及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措施實施完畢(以子公司信音電子公告的實施完畢日為准)後公司股票價格仍滿足
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前提條件時再行啟動上述措施。如子公司信音電子及其董事、
高級管理人員實施穩定措施後其股票收盤價已不再符合需啟動股價穩定措施條件的,
直接或間接控股股東可不再繼續實施上述股價穩定措施。
子公司信音電子啟動股價穩定措施原則:單次用於回購股份的資金金額不高於上一個
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的20%,單一會計年度用以穩定股價的回
購資金合計不超過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的50%。
因涉及回購股份之資金總額為不超過上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
潤的50%,影響公司營運週轉金運用及調度,但對子公司信音電子整體業務及股東權
益影響不大。
控股股東啟動股價穩定措施原則:應同時遵循以下兩項原則:
a、每次增持不低於非限售股總額1%的發行人股票,和b、每年累計增持次數
不超過兩次。超過上述標準的,有關穩定股價措施在當年度不再繼續實施。
對控股股東而言該啟動股價穩定措施可於第三順位啟動,故評估後對直接或間接
控股股東之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2)、「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措施的承諾函」
子公司信音電子經董事會通過預計公開發行不超過總股本的25%,且不超過4,300萬股
股票,本次募集資金資金到位後,預計募投專案效益的充分體現需要一定的時間,募
集資金到位當年,隨著公司股本的擴張,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可能出現下降。
子公司信音電子承諾將透過加快募投專案投資進度、加大市場開發力度、提高日常運
營效率,科學管控成本、費用,提升公司經營利潤水準及強化投資者回報,增加公司
投資價值等方式,以改善並降低股票攤薄股東權益之影響。上述承諾事項評估透過回
報措施後對子公司信音電子整體的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直接或間接控股股東承諾:
(a)、將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採用其他方式損
害子公司信音電子利益。
(b)、將全力支援及配合公司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消費行為的規範。
(c)、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監管機構
規定和規則,以及公司制度規章關於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行為規範的要求。
(d)、將全力支援公司董事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在制定及/或修訂薪酬制
度時,將相關薪酬安排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掛鉤。
(e)、進一步承諾,若公司未來實施員工股權激勵,將全力支援子公司信音電子
將該員工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等安排與子公司信音電子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
況相掛鉤。
上述承諾事項經評估對直接或間接控股股東之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5.公司及子公司因子公司掛牌出具之全部承諾事項:
直接或間接控股股東擬出具承諾及聲明如下
(1)、股東持股合法性聲明函
(2)、發行人控股股東聲明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招股說明書的確認意見
(3)、首次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後穩定股價的承諾
(4)、股份購回的承諾
(5)、關於欺詐發行上市的股份購回承諾
(6)、控股股東關於自願鎖定股份的承諾
(7)、關於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承諾
(8)、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措施的承諾函
(9)、關於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承諾
(10)、本次發行前股東的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11)、關於關聯交易、社保、住房公積金、稅收優惠、租賃房產等事項的承諾函
(12)、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函
(13)、關於申請電子檔與預留原件一致的承諾函
子公司信音電子承諾及聲明如下
(1)、關於申請電子檔與預留原件一致的承諾函
(2)、保證不影響和干擾審核的承諾函
(3)、關於承諾履行的約束措施承諾
(4)、關於股份回購的承諾
(5)、關於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及承諾
(6)、關於利潤分配政策的承諾
(7)、關於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承諾
(8)、關於欺詐發行上市的股份購回承諾
(9)、首次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後穩定股價的承諾
6.特別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審議日期:110/02/0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