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藥華藥 本公司向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提出撤銷仲裁判斷申請
日期:2020-12-18
股票代號:6446
發言時間:2020-12-17 23:17:50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AOP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26 Sch 18/20
4.事實發生日:109/12/1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董事會針對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對本公司與AOP公司間仲裁案
之仲裁判斷,於2020年10月28日決議向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提出撤銷仲裁
判斷申請。
6.處理過程:
經本公司委任之專業律師團研判,此次仲裁判斷具重大錯誤及程序瑕疵,包含
違反公共政策及侵害本公司聽審權等,本公司於2020年12月17日依前開董事會
決議正式向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提出撤銷仲裁判斷申請。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目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委任律師提出撤銷仲裁判斷申請,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