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立碁 公告本公司訴訟事項(臺中市水銀路燈落日計畫
汰換工程案)一審判決結果
日期:2020-12-10
股票代號:8111
發言時間:2020-12-10 17:09:57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本公司
被告:台中市政府建設局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建字第109號
4.事實發生日:109/12/1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與被告因「臺中市水銀路燈落日計畫汰換工程案(第八工程-西屯、南屯、中、
西區)」,被告遲延付款,故依法於107年8月20日遞狀提出民事訴訟
6.處理過程:
本案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於109年12月3日作出判決,判決主文如下: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肆仟肆佰肆拾玖萬陸仟參佰捌拾肆元,及自民國107年8月28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百分之五十四,餘由被告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1)兩造合約工程款分3期撥付,一審判決結果原告應給付本公司結算工程款60%,餘40%
部分(第3期工程款)俟被告向經濟部能源局補助款核撥後給付期限始屆至
(2)本判決係屬一審判決,當事人得依法上訴,本公司將委請律師代為處理提請上訴
,請求清償餘40%工程款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