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駿熠電 公告本公司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提列負債準備
日期:2020-11-13
股票代號:3642
發言時間:2020-11-13 14:40:4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1/13
2.公司名稱:駿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依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28條
主張,於106年間對公司前任董事長(高英昶)、相關涉案成員三位,及本公司(連帶
責任),為大眾投資人提出求償,求償金額為新台幣(以下同) 50,671,946元整及
利息年利率5%,經109年8月11日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本公司應連同其他被告
負連帶賠償責任。判決理由:為104年4月至同年6月涉及營收未正確申報及公告,使
投資方無法對於該公司財務、業務有正確之判斷,進而使投資方持有公司之股票賣出
或持有至今而有受股價下跌之價差損害,公司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惟本案本公司已
提出上訴,目前二審審理中。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董事會於109年11月13日決議,依穩健保守之會計處理準則於
109年第三季財報估列最大可能之相關損失59,539,537元。
(2)本公司已委任律師對本案提出上訴。
(3)另已對前董事長高英昶提出刑民事告訴。
(4)與保險公司討論董監責任險之理賠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與律師研議後續訴訟事宜,以維護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