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駿熠電 本公司總經理經臺灣高等法院判決無罪
日期:2021-01-22
股票代號:3642
發言時間:2021-01-22 11:22:07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總經理衛純菁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2號
4.事實發生日:110/01/2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高等法院對衛純菁女士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進行二審
判決。
6.處理過程: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二審判決衛純菁女士無罪。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該案為總經理個人案件,對於本公司財務
業務無任何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