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寶得利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案
日期:2018-07-25
股票代號:5301
發言時間:2018-07-25 18:50:5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7/2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興隆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50%以上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035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
(1)公司名稱:柏達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無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035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支票擔保
(2)價值(仟元):4000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1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2516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辦理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辦理
(2)日期:
依合約辦理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0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授權董事長決定及計息方式,不超過一年期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