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宏大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第三款規定辦理公告
日期:2020-11-06
股票代號:8932
發言時間:2020-11-06 16:47:3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1/0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MAX INVESTMENT CONSULTING.,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62,29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7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7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本公司之子公司MAX INVESTMENT CONSULTING.,LTD.,因資金周轉需求,
原由本公司資金貸與額度USD2,000仟元,現擬改為自行向板信商業銀行
申請借款,並由本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
2.保證額度:擬向板信商業銀行申請USD1,400仟元之短期額度。
3.資金用途:償還母公司宏大拉鍊資金貸與本金及利息。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85,18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6,91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借款金額全額清償。
(2)日期:
以實際合約清償日為解除日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82,86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98,9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6.9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6.7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於109年11月0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對MIC原為資金貸與改為背書保證,
額度由USD2,000仟元減至USD1,40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