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沛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日期:2020-10-30
股票代號:6291
發言時間:2020-10-30 15:41:5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9/10/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林志茂/董事長兼總經理
黃子瑋/財會主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林志茂/董事長兼總經理:兼任台灣生醫材料(股)公司董事長及台灣快速醫材製造
(股)公司董事長
黃子瑋/財會主管:兼任台灣快速醫材製造(股)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主席林志茂(董事長)因係為當事人,
依法應予利益迴避不參與討論及表決,本案經代理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