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杏國新藥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發行股數及增資基準
日相關事宜
日期:2018-07-24
股票代號:4192
發言時間:2018-07-24 16:30:3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7/2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擇定特定人,本次私募
普通股擬洽應募人如下表列:
1.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2.賴博雄 (本公司董事)
3.杏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之董事)
4.林修民 (關係企業之董事)
5.李金龍 (關係企業之獨立董事)
6.林鴻志 (關係企業之監察人)
7.游能俊 (關係企業之監察人)
8.吳明發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13,500,000股,自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發行。
5.得私募額度:13,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
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以本公司本次董事會開會日期107年07月24日為定價日計算,定價日前一、三或
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
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27.2元、26.6元及26.33元。另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收
盤均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
26.42元。以較高者27.2元為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若以27.2元計算八折價格為
21.76元,考量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以24.00元為本次實際私募發行價格,為參考
價格之88.24%,不低於股東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
(3).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其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
、未來展望及最近期市場股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所募集之資金預計用於營運所需、支應SB05 PC胰臟癌新藥階段性臨床試驗研發
計劃所需之資金,本計劃之執行預計將強化公司研發競爭力,提昇營運效能效益及
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對股東權益亦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因應公司營運所需、支應新藥發展計劃之資金用途,考量私募作業之時效性及機動
性的特性,並伺機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參與應募私募,期可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及效
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7/07/24
11.參考價格:新台幣27.20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24.0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或交付。除私募有價證券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受交付後三年內轉讓之限制外,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
股股份相同。交付滿三年後,依證交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民國107年07月25日起至107年08月01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訂定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07年08月02日。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包括增資基準日
之訂定)、市場變化或有未盡事宜,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