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新零售 代重要子公司益網電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與台灣
紐巴倫股份有限公司訴訟案
日期:2020-09-25
股票代號:3085
發言時間:2020-09-25 20:24:4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台灣紐巴倫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益網電商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司裁全字第344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704號民事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5388號強制執行事件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助字第1402號強制執行事件。
4.事實發生日:109/09/2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台灣紐巴倫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債權人)與益網電商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債務人)簽訂合約約定於Yahoo購物中心及超級商城經銷債
權人所有知名運動品牌「New Balance」商品。債權人依約定按月
出貨予債務人,惟自107年3月15日起債務人未再依約定給付貨款
予債權人。
6.處理過程:
益網電商股份有限公司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
704號判決,債務人益網電商股份有限公司應給付債權人台灣紐
巴倫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7,566,482元,及自民國108年3月14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另北院忠109司執獲字地15388號執行命令:
債權人申請就債務人對於第三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仁愛分行、高
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直分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
行外匯營運處之存款債權,於下列金額範圍內,予以扣押:
(1)在新台幣7,566,482元,及自民國108年3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2)訴送費用新台幣80,398元,及自確定訴訟費用額裁定送達債務
人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3)本件執行費新台幣61,175元。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1)新台幣7,566,482元(不含手續費),及自民國108年3月14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2)訴送費用新台幣80,398元,及自確定訴訟費用額裁定送達債務
人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3)本件執行費新台幣61,175元。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將視公司營運收入與原告進行協商,適時進行
還款之規劃。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