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日月光投控 補充說明子公司環旭電子108年8月22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
員工認股權憑證事宜
日期:2020-09-09
股票代號:3711
發言時間:2020-09-09 19:35: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9/09
2.發行期間:實際發行日期將於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並於該董事會通過首次
授予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ㄧ次或分次發行。經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確定預留授予日
為2020/09/09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
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等,提報董事會同意。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首次授予17,167,000單位;預留授予1,14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普通股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
規定須買回之股數:18,307,000單位
7.認股價格:首次授予部分認股價格人民幣13.34元/股;預留授予部分認股價格人民幣
21.65元/股
8.認股權利期間:本計劃的有效期自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發行予認股權人之日起至全部員
工認股權憑證失效之日止,最長不超過60個月。在可認股日內,若達到本計劃規定的認
股條件,首次發行的員工認股權憑證自首次發行日起後按如下安排行使認股:
第一個認股期自首次授予日起24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個月內的最後
一個交易日止認股比例40%
第二個認股期自首次授予日起36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個月內的最後
一個交易日止認股比例30%
第三個認股期自首次授予日起48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60個月內的最後
一個交易日止認股比例30%
預留發行的員工認股權憑證自預留發行日起後按如下安排行使認股:
第一個認股期自預留授予日起14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預留授予日起26個月內的最後
一個交易日止認股比例40%
第二個認股期自預留授予日起26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預留授予日起38個月內的最後
一個交易日止認股比例30%
第三個認股期自預留授予日起38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預留授予日起50個月內的最後
一個交易日止認股比例30%
在上述各個認股期間因認股條件未成就的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得認股或遞延至下期認股
,並由公司註銷認股權人相應的員工認股權憑證。在員工認股權憑證各認股期結束後,
認股權人未認股的當期員工認股權憑證應當終止認股,公司將予以註銷。
本激勵計畫首次授予的員工認股權憑證的第一個認股期涉及兩個考核年度,若兩個年度
均完成業績考核指標的,則第一個認股期的可認股比例為40%;若僅完成其中一個考核
年度業績考核指標的,則第一個認股期的可認股比例為20%,另外20%由公司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認股權人因辭職、公司裁員而離職,在情況發生之日,對認股權人已獲准認股但尚
未認股的員工認股權憑證終止認股,其未獲准認股的員工認股權憑證作廢,由公司註銷
。
(2)認股權人因退休而離職,在情況發生之日,對認股權人已獲准認股但尚未認股的員
工認股權憑證繼續保留認股權利,其未獲准認股的員工認股權憑證作廢,由公司註銷。
(3)當認股權人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時,在情況發生之日,對認股權人已獲准認
股但尚未認股的員工認股權憑證繼續保留認股權利,其未獲准認股的員工認股權憑證作
廢,由公司註銷。
(4)當認股權人非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時,在情況發生之日,對認股權人已獲准
認股但尚未認股的員工認股權憑證終止認股,其未獲准認股的員工認股權憑證作廢,由
公司註銷。
(5)認股權人若因執行職務身故的,在情況發生之日,對認股權人已獲准認股但尚未認股
的員工認股權憑證繼續保留認股權利,並由其指定的財產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認股
權利,其未獲准認股的員工認股權憑證作廢,由公司註銷。
(6)認股權人若因其他原因身故的,在情況發生之日,對認股權人已獲准認股但尚未認
股的員工認股權憑證終止認股,其未獲准認股的員工認股權證憑作廢,由公司註銷。
11.其他認股條件:
(1)公司業績考核指標:2019年至2022年每年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
(2)個人績效考核指標:當年度個人績效考核指標達S及以上者可以按照當年度的可認股
股數進行認股;當年度個人績效考核為S-者僅可就當年度可認股股數的50%進行認股,
另外50%由公司註銷;連續兩年度個人績效考核為S-者第二年不得認股;當年度個人績效
考核為U者當年度可認股股數皆不得認股,由公司註銷。
12.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發行新股或法律、政府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若在認股前有派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或配股等事項
,應對認股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P=P0÷(1+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認股價格;n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的比率;P
為調整後的認股價格。
(2)配股:P=P0×(P1+P2×n)/[P1×(1+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認股價格;P1為股權登記日當日收盤價;P2為配股價格;n為配股的
比例(即配股的股數與配股前股份公司總股本的比例);P為調整後的認股價格。
(3)派息:P= 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認股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含稅);P為調整後的認股價格。經
派息調整後,P仍須大於1。
(4)增發:公司在發生增發新股的情況下,員工認股權憑證的認股價格不做調整。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公司董事會在可認股日之前確定本激勵計畫的認股方式,並向認
股權人告知具體的操作程式。對於滿足認股條件的認股權人,按照董事會確定的認股
方式認股,對於未滿足條件的認股權人,由公司註銷其持有的該次認股對應的員工認
股權憑證。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後本公司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與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
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9.其他應敘明事項:根據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第五屆董事會
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股票期權的議案》,確定授
予日為2020年9月9日,向5名激勵對象授予114萬份股票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