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經緯航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私募甲種特別股定價
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期:2020-09-03
股票代號:8495
發言時間:2020-09-03 19:04:4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9/0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甲種特別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發行甲種特別股之對象為「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與本公司無實質關係。
4.私募股數或張數:3,243,243股
5.得私募額度:在上限20,000仟股之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通
過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私募總
金額,視發行價格暨實際發行股數而定。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甲種特別股價格之
訂定,以不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理論價格係考
量發行條件之各項權利選定適當計價模型所計算之有價證券
價格,該模型應整體涵蓋並同時考量發行條件中所包含之各
項權利。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並振興公司營運狀況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辦理營運紓困專案、充實營運資
金,私募甲種特別股確保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
成本及引進投資人之實際需求,爰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
辦理私募甲種特別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9/09/03
11.參考價格:理論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4.82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8.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1)本特別股股息訂為年利率1.5%,按總認購金額計算,每年
以現金一次發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告、會計表冊
後,由董事會訂定本特別股分配股息之除息基準日,據以支
付應發放及累積未分派之股息。各年度股息自發行日起算,按
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發放之,發行日定義為特別股之增資
基準日。被投資事業若年度有盈餘,應依法繳納稅捐、彌補虧
損及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後,將其該年度盈餘併同以前
年度累計之未分配盈餘,優先分派本特別股之當年度及累積未
分派之股息;若年度無盈餘或盈餘不足以全數分派本特別股股
息時,得分派之盈餘仍應優先分派予本特別股,不足額之股息
則應於以後有盈餘之年度優先補足。
(2)本特別股之發行期間為二年,被投資事業於到期日應依本
特別股原先總認購金額加計以發行期間二年計算尚未取得之股
息,以現金一次全部收回本特別股,另被投資事業得於到期日
前依本特別股原先總認購金額加計以發行期間二年比例計算尚
未取得之股息提前收回本特別股。
(3)本特別股無約定轉換為普通股之權利。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應募人繳款期間:109年9月3日~109年9月17日。
(2)私募甲種特別股增資基準日:109年9月17日。
(3)本次私募甲種特別股,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
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