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衡平 代子公司上海鄉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不動產
(簽訂買賣契約)
日期:2020-08-18
股票代號:8934
發言時間:2020-08-18 17:36:48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新北市中和區橋和段213地號
建物:新北市中和區橋和段1627建號
2.事實發生日:109/8/18~109/8/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275.39平方公尺(83.30坪)
建物面積:695.22平方公尺(210.30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200萬元
平均單價:每坪約34.24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為自然人,且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次付款(簽約款):新台幣720萬元
第二次付款(備證款):新台幣720萬元
第三次付款(完稅款):新台幣720萬元
第四次付款(尾 款):新台幣5,040萬元
買方預定貸款新台幣5,040萬元抵付部分買賣價款,並依約定辦理貸款、付款事宜,
授權金融機構於貸款核撥時,代償賣方之原貸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透過房仲,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估價機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在不超過新台幣72,765,201元,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事務所:中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72,765,201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江晨仰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1)台內估字第000037號
(98)新北估字第00005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鑫順元不動產(股)公司
經紀費用:成交之購買金額之0.8%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整合公司辦公場所及集團企業合併辦公所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