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永豐餘 代子公司永豐餘投資有限公司公告該公司董事會決議出售永豐餘
家紙(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權事宜
日期:2020-06-22
股票代號:1907
發言時間:2020-06-22 19:15:4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9/6/22至民國109/6/22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之子公司永豐餘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投公司」)
擬出售永豐餘家紙(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家紙」)100%股權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北京家紙100%股權
每單位交易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1.8億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永豐餘家紙(北京)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250,427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活用紙之製造及銷售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人民幣102,556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2,146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新台幣1,057,875仟元 (詳1Q20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華通發展(香港)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288,782仟元
惟實際損益數將視實際成交價格並以會計師查定數為準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相關法令及雙方合約約定事項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依雙方合約約定事項辦理
重要約定事項: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公司為履約保證人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經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專業鑑價報告及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經6/22董事會決議通過
18.經紀人:
宇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因應大陸市場變化,永豐餘消費品實業公司擬將生產活動整合於資源豐沛
之永豐餘生活用紙(揚州)公司,並結合當地生產規模經濟效益,有效運用
成本優勢以進一步提升該公司營運之整體獲利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 20,301,111 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22%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32%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56%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21,194,533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28%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33%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59%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6年:新台幣1,866,676仟元
107年:新台幣-365,506仟元
108年:新台幣-35,386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06年:0元
107年:0元
108年: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震龍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
邢國震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086)台財稅登字第2335號
38.其他敘明事項:
此次北京家紙股權出售,原公司生產活動已整合至永豐餘生活用紙(揚州)公司,
對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公司整體業務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