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振曜 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日期:2020-06-15
股票代號:6143
發言時間:2020-06-15 14:52:1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元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陳樂群/法人董事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元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1)經營與本公司相同業務項目
(2)兼任元力電紙平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陳樂群/法人董事代表人:
(1)兼任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2)兼任中外古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兼任Hydis Technologies Co., Ltd.董事
(4)兼任PVI Global Co.董事
(5)兼任PVI International Co.董事
(6)兼任North Diamond International Co., Ltd.董事
(7)兼任Rock Pearl International Co.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
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