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旺玖 公告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本公司第十二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日期:2020-06-10
股票代號:6233
發言時間:2020-06-10 16:40:2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張景棠、劉泰和、林錦獅、旺景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鄭更義、柳金堂、石國揚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張景棠/董事:香港旺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明得有限公司董事、品旺科技(股)
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兼董事長、安立材料科技(股)公司顧問、KELVIN THERMAL
TECHNOLOGIES INC.董事。
(2)劉泰和/董事:工研院顧問、國立交通大學創業育成中心指導委員。
(3)林錦獅/董事:南僑投資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穩懋半導體(股)公司獨立董事。
(4)旺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立材料科技(股)公司董事。
(5)鄭更義/獨立董事:福邦綜合證券(股)公司董事、文曄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人、禾伸堂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首利實業(股)公司董事、協易機械工業(股)公
司董事、立德電子(股)公司監察人、。
(6)柳金堂/獨立董事:銘鈺精密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合勤投資控股(股)公司獨立
董事。
(7)石國揚/獨立董事:凱穩電腦(股)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
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