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因原訂買回股份股數及區間價格超過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修正公告
股票代號:6233
發言時間:2020-04-06 14:44:2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5,185,67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27~109/05/2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86~1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6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擬辦理第十四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案。
說明:
一、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二、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保留盈餘加已實現資本公積扣除已決議分派盈餘及特別盈餘公
積):新台幣45,185,671元。
四、預定買回之期間及數量:本公司預定本次買回股數共計4,000,000股,約占公司已發行
股份總數之4.856%,買回期間為自109年3月27日起至109年5月26日止。
五、買回之區間價格:預計買回之每股價格為新台幣15.12元至4.86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
上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約占本公司流
動資產之6.936%)
六、買回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七、檢附董事會聲明書、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詳如議程之附件
二,謹提請 決議。
獨立董事柳金堂發言:提醒留意並評估公司本身營運產生現金流量的能力。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9年3月26日第十一屆第17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
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
公司股份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截至目前為止已發行股份之3.642%,且買回股份所需金
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6.94%,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
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6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旺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參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佈之「庫藏股問答
集」,依上述歷史股價資料訂定本次買回價格區間介於每股新台幣4.86元至15.12元,並未
超過上述規定之買回價格上下限範圍,故其買回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一、本公司經109年3月26日第十一屆第17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
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
公司股份4,000,000股,買回區間價格15.12元至4.86元,但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
時,將繼續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二、茲因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及買回價格超過買份股份總金額上限NT$45,185,671元,故修正
為買回股份3,000,000股,買回區間價格15.00元至4.86元,但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
限時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並承諾將提最近一次董事會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