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明躍 股東會通過解除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日期:2020-06-03
股票代號:4151
發言時間:2020-06-03 17:49:0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吳樹曜 董事
(2)王絢臻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意見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吳樹曜 董事
(2)王絢臻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吳樹曜 先生 立和(漳州)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
(2)王絢臻 女士 立和(漳州)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綏安工業區金浦工業園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健身運動器材研究開發與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1)吳樹曜 投資金額 美金174,631 持股比例 2.44%
(2)王絢臻 投資金額 美金684,178 持股比例 9.5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吳樹曜董事及王絢臻董事分別擔任Park City Entertainment, Inc董事及
法人董事代表人,在無損及公司利益前提下,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股東
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