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位速 董事會通過修正本公司「109年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日期:2020-05-06
股票代號:3508
發言時間:2020-05-06 13:39: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5/06
2.公司名稱:位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109年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四條、第八條與第十一條,修訂前後條文如下:
修訂前:
第四條 凡本公司員工,包括子公司員工在內,於認股基準日到職滿半年對公司具有特
殊貢獻者,經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前項所稱「子公司員工」係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海
內、外子公司之員工。
第八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
原來股份相同。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得依公司法第167-3條規定,視需要訂定限
制員工轉讓期間。
第十一條 本規範訂立於民國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修訂後:
第四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半年或對公司具有特殊貢獻之本公司及符合一定條件
之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依107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號令規定辦理),
或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海內、外子公司之全職員工,得依本
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八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
原有股份相同。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員工須自過戶登記之日起屆滿二年後,始
得轉讓。
第十一條本規範訂立於民國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一○九年五月六日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