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上曜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日期:2020-04-10
股票代號:1316
發言時間:2020-04-10 15:53:4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1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交法第43條之6相關規定擇定特定人
,前述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全權授權董事會為之。
應募人之選擇目的︰對本公司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30,000仟股為限,由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
視公司營運規劃需求及市場狀況,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
辦理。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30,000仟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價格以不低於依定價日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再與定價日前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均價比較,兩者取高價打八折。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營運發展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及
股權穩定等因素,如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
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故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
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
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
通股自交付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
辦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