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金益鼎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日期:2020-03-24
股票代號:8390
發言時間:2020-03-23 17:41:5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鹽水里集會所(新竹市香山區長興街262巷38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O八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O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訂報告。
(4)「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及「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修訂報告。
(5)「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修訂報告。
(6)「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報告。
(7)本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相關事項報告。
(8)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報告。
(9)一O八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O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2)一O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3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09年4月17日起至
109年4月27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郵寄者
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
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
,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
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2)、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有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
案。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金益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地址:新竹市西濱路六段
599號 電話:03-5182368﹞。
(二)本公司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自109年4月25日至109年6月23日停止轉換及
員工認股權自109年4月6日至109年6月23日停止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