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皇龍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九年股東常會
日期:2020-03-23
股票代號:3512
發言時間:2020-03-23 14:42:5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勞工活動中心四○二教室(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九號四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一○八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三)一○八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分派報告。
(四)一○八年度對外背書保證報告。
(五)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報告。
(六)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七)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三)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暨更名案。
(四)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五)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六)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案。
(七)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全面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一)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1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2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及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
及受理董事 (應選名額四人)、獨立董事(應選名額三席)候選人提名之期間為109年
4月6日起至109年4月15日止,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一七一
號十六樓之二)。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9年4月15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確認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
函件』或『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
(二)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09年5月13日起
至109年6月9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