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和勤 更正和勤精機股份有限公司第十次買回庫藏股公告(更正買回股份
總金額上限)
日期:2020-03-23
股票代號:1586
發言時間:2020-03-23 11:50:5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9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716,729,44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20~109/05/1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3.10~56.71,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7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382,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10/12 ~ 107/11/26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05/25 ~ 107/06/01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七次申報買回3,000,000股,因全面改選董監事,經營權移轉,雙方協議不買回庫藏股,未
執行完畢,買回0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壹、報告事項:略
貳、討論事項:
一、上次會議保留之討論事項:無。
二、本次會議討論事項:
案由一:
本公司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自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普通股,以及訂定
「第十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提請決議。
說明:
一、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
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買回本公司普通股。
本次買回股份計畫說明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予員工。
(2)預定買回之期間:自民國109年3月20日起至民國109年5月19日止。
(3)預定買回之數量:3,000,000股。
(4)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23.1元至新台幣56.71元,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
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二、為使本公司股份轉讓員工作業有所依循,擬訂定「第十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如附
件一。
三、擬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之規定,出具聲明書如附件二。
四、本案提請109年3月19日審計委員會審議。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和勤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民國109年3月19日訂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
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
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辦法。
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
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
予員工。逾期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四條:凡本公司全職員工,包括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超過50%以上,含海外子公
司)員工在內,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或工作表現良好經提報董事長同意之本公司員工,均
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工作表現及對公司之貢獻與未來潛力等標準,訂定員工得
受讓股份之股數。
第六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授權董事長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
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
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點後第
二位止)。
第八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權利義務與原有股
份相同。
第九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條: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和勤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民國109年3月19日之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74%,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9.9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
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8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
聲明。
公司名稱:和勤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黃亦翔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證券承銷商認為和勤預計買回其普通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買回股份對財務結構、
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對該公司之財務
狀況並無重大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