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鑫創電子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
日期:2018-06-28
股票代號:6680
發言時間:2018-06-28 17:26:1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呂佳穎。
(2)獨立董事:林承泰。
(3)獨立董事:李志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獨立董事:呂佳穎
維心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
(2)獨立董事:林承泰
英商鼎通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總經理
(3)獨立董事:李志良
荷蘭商台灣戴爾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系統研發資深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
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