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聯華實業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日期:2018-06-26
股票代號:1229
發言時間:2018-06-26 17:27:2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苗豐盛:本公司董事
(2)景虎士:本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景虎士:本公司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景虎士/煙台台華食品實業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煙台台華食品實業有限公司:山東省煙台市環海路副2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煙台台華食品實業有限公司:經營麵粉、麵粉類加工食品之生產與銷售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