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勝華科技 本公司業已於民國(以下略)108年8月29日收受台灣台中地方
法院108年度聲再字第5號民事裁定
日期:2019-08-30
股票代號:2384
發言時間:2019-08-30 13:45:2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 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華公司)及
東莞萬士達液晶顯示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萬士達公司)
文書名稱: 民事裁定
處分機關: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案號: 108年度聲再字第5號
2.事實發生日:108/08/29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東莞萬士達公司因不服107年10月15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103年整字第2號認可重整計畫之民事裁定,因而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提出聲請再審
廢棄原裁定。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於108年8月26日作成民事裁定,駁回東莞萬士達公司
再審之聲請。
4.處理過程: 公開徵選並委任律師提出答辯。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依法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