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勝華科技 本公司業已於民國(以下略)108年5月2日收受東莞萬士達
液晶顯示器有限公司之民事聲請再審狀及民事補充再審理由狀
日期:2019-05-02
股票代號:2384
發言時間:2019-05-02 18:07:08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 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華公司)及
東莞萬士達液晶顯示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萬士達公司)
文書名稱: 民事聲請再審狀及民事補充再審理由狀
處分機關: 無。
案號: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再聲字第5號
2.事實發生日:108/05/02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東莞萬士達公司因不服107年10月15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103年整字第2號認可重整計畫之民事裁定,因而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提出聲請
再審廢棄原裁定。
4.處理過程:公開徵選並委任律師提出答辯。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如原裁定遭廢棄,東莞萬士達公司原已抵銷之
重整債權恐將重新列入重整債權分配,影響其他重整債權人受償率。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公開徵選並委任律師提出答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