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上緯投控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7082簡稱:上緯投控二)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
108年10月18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日期:2019-08-21
股票代號:3708
發言時間:2019-08-21 14:34: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8/21
2.公司名稱:上緯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緯投控二)
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上緯投控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本轉換
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以掛號寄發給債權人(以「債
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
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
(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並於債券收
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本轉換公司債。若債權人於
「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於到期日一律按面額以
現金贖回。
(二)、依「上緯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訂定債券收回相關事項如下:
(1)、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8年9月17日
(2)、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08年9月17日至108年10月17日
(3)、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8年10月17日
(4)、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8年10月18日
(5) 、債券收回價款及發放日期: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並統一於108年10月24日
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支付予各申請人,匯費(郵資)自收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三)、債券收回手續暨應備文件
(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申請書可至各證券商取得,
註明:贖回,並填妥持有人之匯款銀行帳號及加蓋集保帳戶印鑑)。
(2)、證券存摺,向往來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由往來券商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申請撤回。
(3)、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08年9月17日之前一營業日(108年9月16日)
起至屆滿日(108年10月17日)之前一營業日(108年10月16日)止,
由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四)、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489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