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上揚科技 公告本公司自108年6月28日起恢復櫃檯買賣,惟證券經紀商於接受
委託買賣時,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
日期:2019-06-26
股票代號:6222
發言時間:2019-06-26 13:59:14
說明:
1.櫃買中心公告股票回復原狀日期:108/06/26
2.櫃買中心公告股票回復原狀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依據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及第12條之1規定
1.本公司前有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18款之情事,業經櫃買中心
公告自108年1月9日起,停止有價證券櫃檯買賣迄今。
2.本公司洽承銷商出具評估報告,依最近四期已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歸屬母公司
業主之稅前淨利合計數占最近期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比率達2%以上且符合櫃檯買
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2項第三款第2至6目
規定,暨無同條第1項其他各款規定之情事,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恢復本公司有價證
券櫃檯買賣。
3.惟因本公司公告並申報108年第1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
分之一,依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時,
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
3.公告內容: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內容:
1.上揚公司前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18款之情事,業經本中心
公告自108年1月9日起,停止有價證券櫃檯買賣迄今。
2.今上楊公司洽承銷商出具評估報告,依最近四期已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稅前淨利合計數占最近期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比率達2%以上
且符合符合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
之1第2項第三款第2至6目規定,暨無同條第1項其他各款規定之情事,
同意恢復上揚公司有價證券櫃檯買賣。
3.惟因上揚公司公告並申報108年第1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
分之一,依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時,
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
4.股票回復原狀之日期:108/06/28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