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4105
發言時間:2019-06-25 16:14: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8/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胡宇方;製劑研發中心副總經理
(2)林金榮;法務部資深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因本公司指派而兼任轉投資公司職務及自營或為他人
經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不利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