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欣泰 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解除 新任董事及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
日期:2019-06-24
股票代號:8917
發言時間:2019-06-24 13:51:4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 事:楊駕人
(2).獨立董事:莊光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 事:楊駕人,兼任
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獨立董事:莊光明,兼任欣芝實業
(淡水瓦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已發行股份
總數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
表決權過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