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欣泰 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公告
日期:2019-03-25
股票代號:8917
發言時間:2019-03-25 16:23:0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二路134號4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07 年度營業報告。
(2) 107 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 107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 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07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07 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 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選舉第十二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2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24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 172 條之 1 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一)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議案內容: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300字為限,
超過300字者不予列入議案。
(三)受理期間:自民國108年4月19日起至民國108年4月29日止。
凡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108年4月29日下午17時前送達受理處
所(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
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四)受理處所:欣泰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股務承辦
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華路二段221號,電話:(02)8075-3600。
(五)受理提案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於108年4月25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
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郵戳以4/25為
憑辦理過戶手續。
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 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