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股票代號:1611
發言時間:2019-06-19 14:31:5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周麗真董事
周植基董事
廖伯熙董事
柯興樹董事
林大生董事
巫國想董事
廖年祈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328,045,695權;經票決結果:贊成313,171,954權,
占表決權總數95.46%;反對8,424,935權,占表決權總數2.56%;無效0權;
棄權及未投票6,448,806權,占表決權總數1.96%。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