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中電 補充說明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刑事判決
日期:2019-06-01
股票代號:1611
發言時間:2019-05-31 17:47:4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周麗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5年度金重訴字第15號
4.事實發生日:108/05/3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就本公司負責人因違反證券交易法乙案
宣判,相關人員尚未收到判決書。
6.處理過程:本公司負責人周麗真對今日之判決深感遺憾,待收到判決書後將委由律
師提出上訴,以求清白。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