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佳得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日期:2018-06-19
股票代號:3391
發言時間:2018-06-19 18:29:5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潘敦崇,走著瞧(股)公司資深顧問、冠霆電信科技(股)公司最高總顧問。
董事張譽尹,永信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台北律師公會監事、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
董事陳昭廷,喜樂健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7/07/01~110/6/3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