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捷敏-KY 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第四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日期:2018-06-19
股票代號:6525
發言時間:2018-06-19 17:59:2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鄭祝良
董事 黃文興
董事 陳泰君
董事 潘維中
董事 聯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林坤明
獨立董事 (汨皿)生台
獨立董事 李月裡
獨立董事 葉疏
獨立董事 黃文駿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7/6/19~110/6/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70,705,990權 (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61,321,764權)
反對權數: 1,892,069權 (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892,069權)
無效權數: 0權 (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0權)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3,569,727權 (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3,566,727權)
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占總表決權數92.82 %,經表決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
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