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臺灣企銀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日期:2019-06-14
股票代號:2834
發言時間:2019-06-14 16:22:1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戴士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擔任其他公司職務與本公司、子公司經營相同業務者。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扣除依公司法第178條規定之權數計1,101,291,214權後,贊成權數
2,433,351,136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82.81%,反對權數5,084,522權,
棄權權數499,842,580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