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泰宗 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日期:2019-06-14
股票代號:4169
發言時間:2019-06-14 13:49:5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 長:徐煥清
董 事:陳 正
董 事:徐憶芳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 事 長:徐煥清 /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董事
董 事:徐憶芳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董 事:陳 正 / 展旺生命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30,708,327權
贊成權數 30,708,326權 佔出席總權數 99.99 %;
反對權數 1權 佔出席總權數 0.00 %;
無效權數 0權 佔出席總權數 0.00 %;
棄權/未投票權數 0權 佔出席總權數 0.00 %,
本案經投票表決後照原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